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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疗前应了解哪些人不适合做足疗保健

发布:高鑫 日期:[2018/3/9] 浏览次数:2227

  消费者谭先生于在西城区天桥地区某养生会所办理会员卡1张,办卡时签订预付费协议上承诺,会员卡可享受600元/24次足疗服务。但接受两次足疗服务后,谭先生腿部感觉麻木,后到医院就医,医生诊断给出老人的病情不适宜做足疗,但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办理。万般无奈之下,谭先生将该养生会所投诉到西城工商分局天桥工商所,请求协助予以解决。

  天桥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后,认为消费者提出退卡的要求是合理的,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消费或者终止消费,于当日下午约见了该养生会所负责人,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工商部门的耐心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为谭先生退还卡内余额。谭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同时,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督促商家使用预付费合同,减少消费领域投诉的发生。

  提示:消费者在做足疗前应了解哪些人不适合做足疗保健:

  1、身体局部皮肤出脓肿、湿疹、疱疹、现癣、疮疡、疤痕等病变情况,不适合做足疗。

  2、出现骨折、脱位等情况,而且仍未进行正规处理的情况下,需避免足疗。

  3、各关节部位患有创伤性骨膜炎,且处于急性期的人。

  4、患有骨髓炎、脓肿、丹毒、蜂窝组织等各种感染类疾病的人。

  5、精神病、肝脏疾病以及心脏病病情严重的人。

  6、处于醉酒、身体过度疲劳或者饥饿等状态中的人。

  7、对于肿瘤、骨关节结核患者,不适合进行足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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