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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服务场地要求有哪些

发布:高鑫 日期:[2013/4/13] 浏览次数:3760

A.1足疗服务场地要求
A.1.1服务场所建筑的外观
建筑物外立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A.1.2房屋的安全性
房屋结构安全,墙体和楼板防水性能良好,给排水设施畅通,安全出口畅通。
A.1.3场地面积
    a)服务场地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且每个席位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席位数不少于10个;
    b) 设置专门的工作准备间、储藏室、消毒间、卫生间、员工休息室等,其中消毒间不得小于5平米。配水操作间、物料间、卫生间等区域的面积合计不得少于20平米,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卫生条件符合卫生部颁布的《足部保健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
A.1.4标志和标识
a)设置公共标识,做到图形统一,符合GB/T100001.1的规定;
b)行业标志须安放在机构内的明显位置,店招、店牌等服务标志按规定设置,完好整洁;
c)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允许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城市)或连锁企业、特许经营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合法,牌照须设在明显位置;
d)各服务项目标示价格齐全、内容真实明确。
A.2服务安全管理
A.2.1对消防安全的要求
a)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GB2894和GB13495的规定设置安全和消防安全标识;
b)制定消防和使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及紧急情况下的疏散与救护的知识;
c)场所内灯光照明必须达到基本亮度,同时设置应急照明,以符合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要求,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A.2.2规定电器线路的铺设、平面布局及装修用料符合消防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A.2.3经营区域和服务人员生活区域须分开。
A.2.4悬挂物体须安装坚固,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A.2.5供暖、通风系统和供应冷热水设备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A.2.6间隔和装饰物应选择环保、坚固的材料。
A.2.7对足疗禁忌症进行公示,并对足疗服务提供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备在服务的过程中顾客发生突发病症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A.2.8服务人员应对足疗禁忌症进行认真学习,对足疗禁忌范围之内的顾客应认真解释,对顾客的健康负责。
A.3环保管理
A.3.1污水处理
规定排放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理集中处理,不能纳入管理的应自行处理达到国家及当地环保规定。
A.3.2噪声污染
边界噪声符合GB12348-1990标准的规定,不对周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
A.3.3垃圾处理
执行国家及当地垃圾处理办法。
A.3.4锅炉使用
优先安装使用燃用清洁能源的锅炉,锅炉大气污染排放应答符合GB13271标准的规定。
A.3.5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空气、灯光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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